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校园宣传橱窗外塑形象、内聚人心的作用,学院对新校区、朝阳校区宣传橱窗分配方案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宣传橱窗分配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学院〈宣传橱窗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渭职院办发〔2014〕166号)要求,切实做好有关管理、维护、使用工作。
一、高度重视橱窗宣传工作。把橱窗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环境育人的平台、展示学院形象和本单位工作特色的窗口。
二、认真做好橱窗宣传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责任,并于12月5日前将本单位橱窗宣传管理人员名单报宣传统战部。
三、规范橱窗宣传的内容。按照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要求,科学确定宣传内容,精心设计橱窗版面,提升层次,增强美感,力争融知识性、文化性、教育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充分体现本单位文化建设工作的实力与水平。要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单位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橱窗宣传资料积累工作,建立本单位橱窗宣传资料库,妥善保存每期宣传内容电子版和拍摄的橱窗照片,并及时发送到学院宣传统战部邮箱(wzyxctzb@163.com)。学院将把平时检查情况和更新内容分析结果作为考核各单位橱窗宣传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宣传橱窗的维护工作。加强检查、维护,及时擦洗、整理,确保宣传橱窗干净整洁。如需维修,请及时与学院宣传统战部联系。
此方案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