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教 理 论 动 态
2014年第3期(总第18期)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 2014年9月16日
本 期 目 录
理论探索 |
奏响职业教育发展的时代强音…………………………2 |
职教大发展国家财政须加大投入………………………4 |
职教经纬 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8 分阶段深层次合作 校企共赢的路径选择……………11 |
奏响职业教育发展的时代强音
一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2014年6月24日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向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总书记首次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生产和生活,决定着产业素质,代表着民族品牌,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品质。国际经验表明,每一次产业变革,无不伴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升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纷纷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重塑国家竞争力的济世良策。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繁重任务与严峻挑战。“多深的根基,筑多高的墙”,没有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发展的蓝图和目标就失去了坚实的基础,如同空中楼阁遥不可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实际提出了一个事关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其理论和实践意义超出职业教育本身。
方向已定,贵在行动,重在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业企业、教育战线和社会各界的重大任务。
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核心任务是培养具有技术技能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养成职业道德,实现全面发展。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广大青年打开通向成功成才的大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必须要创新体制机制。职业教育一头是教育、一头是产业,具有鲜明的跨界性。只有建立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两翼齐飞,才能办出有特色的职业教育。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善于运用利益的纽带和公平的规则,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使发展职业教育成为教育和产业界的共同行动。要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该放的放掉、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
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必须要转变社会观念。要坚决破除用人上的各种歧视政策,取消身份、单位、部门、所有制、性别等限制,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要引导全社会转变人才观念,大力宣传优秀一线人才的社会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必须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规划、统筹政策、统筹资源,改变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现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落实责任制,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职教大发展国家财政须加大投入
(2014年7月14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贾康)
建立现代职教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培养、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及社会服务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一项重大国策。国内外经验表明,职业教育总体而言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要的一项准公共产品,需要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潜力和积极性,使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四个主体共同受益。
职业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国家财政要加大力度支持其发展。根据公共经济学理论,准公共产品是社会成员共同受益,但无法以纯粹市场化运作来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必须行使国家权力,通过税收等方式来筹集资金。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的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企业提高生产力水平、推进创业和创新,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公共财政支持,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
现阶段职业教育受教育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财政要加大力度支持其发展。调查显示,我国中职学生中超过90%来自农村,高职学生中来自农村和经济困难家庭的比例也相当高,可以说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多属于低中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因此对职业教育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可以减轻这些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相当于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转移支付,符合我国公共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于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农村适龄劳动力人口带技能转移也大有帮助,因为这些学生多数来自农村,接受职业教育后,多数留在城市工作,这对于我国平稳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些具有一定技能的学生与上一代进城务工人员缺乏专门技能的状况不同,有利于其实现体面就业、幸福生活。
职业教育自身颇有特点的办学规律,决定了国家财政要加大力度支持其发展。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其特别的办学模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办学模式要求多主体的参与,其中政府居于不可或缺的地位,财政投入十分重要。根据当代公共管理理论和PPP(公私合作伙伴)理论,政府的适当投入能够吸引和动员社会资金投入,包括带动企业、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等主体的资金投入,对于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为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在历史新起点上面对国际竞争、打造“升级版”的客观需要,应建立以政府投入为重要来源,财、税、费和产业、社会、基层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制度体系,促成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多元化经费投入制度,关键在于将相关主体的投入责任和权益尽可能明确,将多重主体投入的资金按性质和特征进行有序规划和有效利用,理顺各项资金投入的相关体制机制。政府可以利用税收、补贴和其他政策安排等支持职业教育;行业企业除资金投入外,还可以采取提供就业订单、资格认证等支持方式;公民个人则主要集中在资金和志愿服务的投入上。从实施运作看,主要是做好投入资金的筹措、合理的比例分担、政策手段间的有效搭配和机制创新等。
财政和其他方面共同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笔者有如下六个方面的政策建议:一是借鉴国际经验,努力使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职后教育和终身教育相互结合、相互贯通,在人才多样化、培养路径多样化格局中构建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教育选择需求。二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财政保障的制度化框架,建立未成年人基础职业教育投入政府主承担机制,建立准基础职业教育投入政府与行业企业和社会的共担机制,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政府与社会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中央政府、省政府及市县政府的职业教育投入职责。三是有效落实教育费附加的职业教育资金定向政策,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的保障制度,制定实施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进入职业教育的财税政策。四是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金融政策,通过股权产权合作,建立政府控股、行业企业参与的股份制职业教育,建立政府参股、行业企业控股的股份制职业教育,建立政府产权引导、学校董事会决策的合作制职业教育,建立政府资产租赁或托管、行业企业管理的职业教育。五是探索创立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公私合作机制,尝试运用PPP概念下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转让)等机制为职业教育项目筹措资金和提升绩效,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整合社会资源,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六是制定实施尊重技能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奖励制度,设立多种奖项,使技能型人才能够拥有较畅通的职业升迁渠道和享有与其贡献相适应的收入水平,对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工人、高技能人才给以表彰和奖励,让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型劳动者成为大众尊重和羡慕的人才。
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2014年6月24日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宗河)
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教育部等六部门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规划》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保就业、惠民生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创造更大人才红利,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人才培养立交桥,形成合理教育结构,推动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
具体分两步走: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得到广泛宣传,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更加完备,人才培养层次更加完善,专业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基本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包括中职和高职)共同推进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机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运行机制、重大政策更加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各类职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
《规划》提出,到2015年和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将分别达到2250万人和2350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将分别达到1390万人和1480万人,继续教育参与人次将分别达到2.9亿人次和3.5亿人次。
根据《规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终身一体包括职业辅导教育、职业继续教育、劳动者终身学习;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包括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开放沟通包括: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建立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的通道,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
分阶段深层次合作 校企共赢的路径选择
(2014年9月15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蒋乃平 )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既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的指导思想,也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特征,更是建成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机制。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应该分阶段进行,面向在校学生和在职员工两个阶段,校企共同梳理一线员工所应具备职业素养的基本标准和较高标准,并以此为依据,既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苗子,又共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在大面积提升员工职业素养的基础上,为技能型人才健康成长创造条件。通过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形成深层次合作的长效共赢机制。
校企合作要满足“四方”可持续发展需求
实现产教深度融合,需要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处理好三对矛盾,即学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不同需求的矛盾,这三对矛盾涉及四个方面,即学生、学校、员工、用人单位。要想真正做到校企一体化育人,达成产教深度融合,必须在处理三对矛盾时,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需求。这四个方面中,职业院校、用人单位是“机构”,学生、员工是“人”。
对于“人”而言,职业院校学生及其家长不仅希望学生能学有所用,提高首次就业的收入水平,还希望能获得学习能力,以适应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更希望职业生涯能够可持续发展。用人单位员工则希望有稳定的工作、满意的收入和舒适的居住条件,希望有良好的福利、和谐的劳资关系和人际关系,还希望得到美好的职业生涯前景。在校企合作中,要努力把他们的期盼和需求,有目标、有步骤地予以满足。
对于“机构”而言,职业院校不仅希望通过校企联合招生更好地完成招生计划、改善生源、提高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还希望能合理地安排学生实习,更希望能联合培养,在企业支持下开发课程,共建“双师型”队伍;用人单位不仅希望能解决招工难题,还希望能解决员工流动性大、技术骨干少且留不住的困境,更希望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创新,不断提升员工职业素养,为“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力资源保证,提高市场竞争力。
“机构”是校企合作的执行主体,只有校企“双赢”,才能不断深化合作;只有校企“互利”,才能为职业院校、用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才能形成“产教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要有利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国务院《决定》把“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了终身学习对职业教育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已经就业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非职业院校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有些职业院校已开始与企业、行业合作,开展在职员工继续教育的探索。此类探索既抓学历教育的长班,又抓职业培训的短班,实质上已经迈开了“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步伐。
深层次校企合作对于一所职业院校而言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校企合作的基础阶段,面向职业院校在校生的学历教育阶段。此阶段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于,在把全体学生培养成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的同时,培养出一批技术技能型人才苗子,奠定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的坚实基础。第二阶段是校企合作的提升阶段,即在职学习阶段。此阶段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于全员学习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协助用人单位成为学习型企业。
职业院校真正完成了这种对接,就不再是单纯招收初、高中毕业生的学历教育,而是针对经济社会和人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将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交融的职业教育,并以此达成校企融合。其实,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的区别,仅在于学校教育是为终身学习打基础,而职业培训是依据职业生涯发展目标,方向明确地参加符合自身发展所需要的短期学习。
校企合作要符合育人要求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造就人,因此,校企合作必须符合育人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提高育人质量、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核心任务。
校企合作要重视理想信念教育。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也是育人的关键。在校企合作的第一阶段,职业院校要与用人单位合作,帮助学生了解行业企业文化和发展远景,通过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学生筑梦、追梦,帮助学生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主动提升学习能力,追求职业素养的不断提升,从而带来就业质量的不断提高。在校企合作的第二阶段,职业院校要协助用人单位把职业生涯教育延伸到在职员工,引导员工把“我的梦”与“企业梦”、“中国梦”融为一体,成为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从业者。
校企合作要强调有职教特色的全面发展。用人单位要求从业者具备做人与做事、情商与智商融为一体的职业素养。“德”是职业素养的灵魂,是从业者做人做事的方向、标准和动力;“智”是职业素养的主体,是职业能力;“体”是职业素养的载体,从业者必须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特有职业体能;“美”是职业素养的情感,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要具有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德、智、体、美在职业活动中集中表现为从业者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职业院校应该对照行业对员工的职业素养要求,强化职业素养训练,这既是落实全面育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也是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重要途径。能否疏理出各行各业对从业者职业素养基本的和较高层次的具体要求,应成为检验校企是否真正合作育人的一个极具操作性的指标。
校企合作要强化学习能力的提升。重视专业技能训练是职业教育的教学特色,但单纯强调技术技能训练,而忽视学习能力训练,是对职业能力的误解。《决定》提出“加强文化基础教育”,不只是为了学生升学有基础,更是为了学习能力的提高。职业院校应遵循育人规律,把学习能力训练纳入职业能力提升的范畴,在教学中明确学习能力训练的具体要求,让人的技能成为有“生命力”的技能。
校企合作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决定》首次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校企合作也应该遵循这一点。
推进校企合作,既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也必须改变从化解招工难、提供廉价劳动力的角度安排实训等校企合作中的误操作。用人单位如果能从效益可持续增长的角度,从能招收合格员工、技术技能型苗子入手,从稳定员工队伍和技术技能骨干出发,着眼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能在职业院校的支持下共同培养培训人才,提高企业凝聚力,降低技能型人才流失率,夯实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在市场就业体制下,从业者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员工想获得较高的就业质量,就必须用较高的职业素养去交换;企业想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用提高员工的就业质量去交换。这种投入与产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交换。双方的这种交换,通过市场调节,可以促进企业积极关注员工的生存、发展,促进劳动者自觉提升职业素养,形成企业、员工各取所需的良性循环。
校企合作要发挥校企各自优势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合作主体应该扬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合作的效益,为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做出努力。
其实,已有不少职业院校通过“上挂、横联、下辐射”,借助短期职业培训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例如,县职教中心是县域内直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最高学府,是整合各种资源的平台。如果能充分发挥“中心”的作用,“上挂”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取得智力和技术优势,“横联”本地行政科研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获得具体指导和帮助,“辐射”到本地区乡镇,就可以在经济项目开发和人力资源建设方面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实实在在的合作。
在校企合作中,如果职业院校只有索取,没有付出,或者付出的只是提供廉价劳动力,合作就不可能持续,更不可能达到深度融合的要求。职业院校只有通过发现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的需求,挖掘和发挥自己的长处,让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有所收获,合作才具有生命力,才能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