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寻找身边‘张丽莉’(第二季)”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22号)予以刊登。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按照文件要求,确定本单位推荐上报初步人选,并及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学院宣传统战部。
关于做好“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教师办〔2014〕2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和六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4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寻找身边的‘张丽莉’(第二季)”活动(以下简称“寻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旨在发现、推荐、宣传、学习身边像张丽莉一样的优秀教师,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教师典型,充分展现新时期“既是学问之师,又是品行之师”、“有大爱、有方法、有思想”的教师新形象,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更加积极自觉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开展。
(二)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寻找”活动。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动员、发现和推荐身边的优秀教师,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联合当地教育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进行展示和报道。省教育厅将依托相关媒体,多种形式展现教师风采和“寻找”过程。
2.利用网络开展“寻找”活动。在“寻找”仪式启动后,教育部网站、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光明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将推出活动专题页面,开设官方微博、微信和活动客户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师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推荐宣传身边的优秀教师。
3.开展“寻找”征文活动。征文分两个部分:一是以“我的老师”为主题,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书写自己老师的故事,千字以内;二是以“我的学生”为主题,发动老师们写自己在教书育人过程中与学生之间的故事,千字以内。征文请报送至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寻找”活动专题邮箱jiaoshigushi@126.com和陕西师德工作专用信箱sxsdgz@126.com,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集中展示。教育部将对特别优秀的故事精选结集出版《身边的“张丽莉”》,以此推出一批在“寻找”活动中广受关注的优秀教师。
4.参与网上《师说》讲坛。教育部将在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开设《师说》讲坛,邀请一批优秀教师通过网络在线形式讲述自己教书育人的故事。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遴选推荐1—3名“张丽莉”式的优秀教师报省教育厅作为省级推荐人选(附个人简要材料和事迹情况介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5日),同时要组织师生做好节目收看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将此项活动作为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周密设计。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基层学校参与“寻找”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积极组织参与此项活动,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可根据实际自行设计开展相关活动,并利用当地教育网站和相关宣传渠道做好报道,及时发现、宣传和推荐一批优秀教师。
各地、各校在开展“寻找”活动中如有好的建议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
电子信箱:sxsdgz@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